诉讼概况:雄安新区法院受理
dsm-firmenich已向中国河北省雄安新区法院提起诉讼,被告包括多家中国实体,其中涉及一家香紫苏醇生产商和一家研究机构。诉讼指控这些实体未经授权使用了dsm-firmenich的生物法香紫苏醇专利。据Premium Beauty News报道,dsm-firmenich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,并就涉嫌侵权提供赔偿。这一法律行动凸显了国际香精巨头对中国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。
香紫苏醇:琥珀香原料的关键
香紫苏醇是一种芳香化合物,天然存在于快乐鼠尾草(Salvia sclarea L.)中,并因此得名。它是生产琥珀类香原料(如Ambrox® Super)的关键中间体。dsm-firmenich在2009年申请了基于生物技术生产香紫苏醇的专利。生物法相比传统提取法可能更具可持续性和成本优势,因此该专利在行业内具有重要价值。此次诉讼涉及的技术正是这一专利。
公司表态:坚决维护知识产权
dsm-firmenich香氛与美容原料执行副总裁Amaury Roquette表示,公司在香紫苏醇及其衍生物领域拥有强大的知识产权组合,包括专利和专有技术,能够确保客户继续受益于公司在琥珀类香原料方面的创新、质量和专业。他强调,鉴于公司在香紫苏醇及衍生产品上的知识产权优势,公司承诺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动,确保其专有权得到尊重,并保护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创新投资和客户利益。